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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記者袁秀麗)7月3日,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萬科”)發布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審核問詢函的公告。
據悉,萬科此前建議向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不超過11億股A股,并已向深交所提交建議發行A股的申請材料。深交所于5月24日向萬科出具審核問詢函,要求萬科就審核問詢函所列問題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回復。
萬科于6月15日發布公告稱,延期至2023年6月29日(含當日)前提交對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及相關申請文件。延期期間,公司積極溝通、推進問詢函所涉相關問題。
不過,萬科在最新公告中表示,由于審核問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進一步落實和完善,萬科及有關中介機構難以在延期期間完成回復,為切實做好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工作,確保公司對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經過審慎評估,萬科已向深交所申請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含當日)前提交對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及相關申請文件。
編輯 武新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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