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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模板書要寫明具體的請求,即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由誰支付孩子撫養費,還有就是訴訟費用的承擔。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起訴狀除了訴訟請求外,還要寫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需要詳細點,主要要說明對方有哪些方面不適合撫養孩子,自己撫養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找法網提醒,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不一定要通過人民法院,孩子的父母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者經過八周歲以上的孩子要去變更。
二、找法網提醒您: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條件如下: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按照我國離婚管轄的規定,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這是由于我國的離婚管轄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離開戶口所在地到起訴時已經連續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各地法院在級別管轄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離婚案件由基層即個區縣人民法院管轄,但如果夫妻雙方有爭議的財產超過了5000萬元,一審就需要在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當然絕大多數案件的離婚管轄法院,一審都是在各地的基層人民法院里審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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