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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史樂蒙)近期,貴州省、廈門市發布關于地方交易場所的風險提示,并就地方交易場所功能定位和經營活動做出明確要求。
4月7日,貴州省商務廳發布“關于我省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相關事宜的提示”指出,2022年貴州省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撤并整合后,全省有4家交易場所擁有商品現貨交易資質,即貴州生態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貴州茶葉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部紅果煤炭交易有限公司、貴州白酒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且開展的是以實物交割為目的的現貨交易業務。貴州省商務廳再次對社會公眾和廣大交易(投資者)進行提示:商品現貨交易場所不屬于金融投資平臺,不允許開展非實物交割的交易業務。
4月19日,廈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廈門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省外交易場所與我市個別企業違規合作風險提示的公告》稱,近期,廈門市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相關部門檢查情況發現,個別企業以服務商等名義為省外交易場所提供業務宣傳、客戶推廣等合作服務。為防止廣大消費者遭受損失,廈門金融監管局強調,未審批同意任何省外交易場所在該市設立分支機構或通過發展會員、代理商、服務商、孵化中心等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任何省外交易場所未經批準在廈門市開展有關經營活動均屬于違規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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