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龍高科30日盤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于對臧志成、曾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決定》)、《江蘇證監局關于對凱龍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下稱《責令改正決定》。
據《警示決定》,2023年2月17日、23日、28日,凱龍高科陸續在公司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布宣傳文章。針對上述事項,深圳證券交易所向公司下發了關注函,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對關注函進行回復。經查,公司在上述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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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公司在《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關注函回復的公告》中稱,取得了重結晶碳化硅相關的7項專利研發成果。但實際其中2項專利申請已被駁回,無法再申請專利;3項專利申請被駁回后處于等待復審階段,公司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
二是公司通過公司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有關重結晶碳化硅產品填補國內空白、公司一季度訂單及產能利用情況等信息不準確,且當出現媒體不實報道并引發公司股價異動時,公司未及時發布澄清公告。
《警示決定》指出,凱龍高科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披辦法》)有關規定。臧志成、曾睿分別作為公司的董事長、董事會秘書,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是上述信息披露違規的主要責任人員。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臧志成、曾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責令改正決定》指出,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凱龍高科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凱龍高科應當對上述問題進行改正,對不實信息披露內容予以更正澄清,認真汲取教訓,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Wind信息顯示,凱龍高科系一家專注于內燃機尾氣污染治理、減少有害氣體排放的環保裝備供應商,是以內燃機尾氣污染治理裝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為核心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020年12月上市。
Wind截圖
財務數據顯示,凱龍高科在上市當年盈利1.00億元,隨后的2021年及2022年分別虧損1.27億元和2.74億元。
二級市場方面,凱龍高科5月31日大幅低開后震蕩回升,截至發稿仍跌超2%。
來源:V觀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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