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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4日電 (記者孫紅麗)4日,國家藥監局在官網公布了《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186號提案答復的函》。對于委員提出的《關于推進社會藥房藥師開展藥學服務的提案》,國家藥監局在答復中提到,下一步,國家藥監局將探索制定并適時出臺社會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的實施規范,同主管部門探討醫保支付藥店藥品調劑費、藥學服務費等工作,同時積極推動執業藥師回歸藥學服務本職,為人民提供高質量的藥學服務。
另外,關于聯合制訂藥店血糖檢測管理辦法的建議,國家藥監局表示,《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便攜式血糖檢測儀臨床使用管理的通知》《醫療機構便攜式血糖檢測儀管理和臨床操作規范(試行)》明確指出,便攜式血糖檢測儀適用于非診斷性血糖監測,操作使用便攜式血糖檢測儀應是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且需建立健全血糖儀臨床使用管理制度,制訂完整的血糖及質控品檢測結果的記錄及報告方法。
國家藥監局指出,關于藥店能否開展血糖檢測以及如何加強規范管理,應當在充分調研評估的基礎上,明確藥店開展檢測的目的、原則、應當滿足的條件以及監管要求等,避免由于人員操作不規范、質量控制無法保證,甚至存在誘導消費等不良行為。
下一步,國家藥監局將積極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對社會藥店快速血糖監測相關管理制度進行研究,在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有利于慢病患者居家藥學服務的管理辦法。
據悉,我國執業藥師制度于1994年開始建立。截至2022年5月底,全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數135萬人,注冊執業人數為66.3萬人,每萬人口執業藥師人數為4.7人。注冊于藥品零售企業的執業藥師60.5萬人,占注冊總數的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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