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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16日電 (記者孫紅麗)為提升縣域特別是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做好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通過采取“固定設施、流動服務”等方式,推動服務重心下移、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高農村居民享受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便利性。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穩定的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機制,鄉級醫療衛生人員隊伍進一步壯大,持續保持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農村居民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實現“一般的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在鄉鎮、村里解決”。
當前,縣域人口流動趨勢和鄉村形態面臨深刻變化,不少地區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居民需求相比仍顯不足,鄉村醫療衛生崗位吸引力依然偏低,人員“空白點”存在反彈壓力。
《指導意見》提出,因地制宜規范村級巡診(巡回醫療)服務。對不適宜配置固定村醫的行政村及尚未設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移民搬遷安置點,由鄉鎮衛生院組織人員開展巡診服務。
面向鄉村兩級做好派駐服務。對縣域內服務人口多、服務需求較大、短期內招不到合格村醫且鄰(聯)村服務難以覆蓋的地區(行政村),鄉鎮衛生院選派合格的醫務人員開展村級派駐。
《指導意見》要求,派出巡回醫療隊的醫療機構要保障參與巡回醫療的醫務人員在基層工作期間收入水平不降低。
另外,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主管部門要為開展派駐和巡診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配置必要的藥品和設備,為有需求的醫療機構配置巡診(巡回醫療)車。加強基層衛生信息化建設,為巡診服務提供技術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互聯網+”簽約服務、慢性病管理和遠程醫療服務,提高工作效率、減輕醫務人員工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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