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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娛樂7月14日報道? ???14日,律師公開胡歌肖像維權案進展情況,胡歌訴“譽諾公司”肖像權、姓名權糾紛案一審勝訴。
公司應發布道歉聲明,賠償胡歌經濟損失300000元及維權費用30000元;訴“昌茂公司”肖像權、姓名權糾紛案一審勝訴,公司應發布道歉聲明,賠償胡歌經濟損失600000元及維權費用25000元。
情況說明
據悉,早在2021年年初,胡歌方就已經發布律師聲明,對胡歌的肖像權、姓名權進行維權,可見此類侵權現象已經多次出現。
律師提醒公眾:有關胡歌先生的任何商業信息,均以委托人通過官方渠道發布的為準:任何以影視劇劇組、節目組名義對相關主體使用胡歌先生的肖像、姓名進行“品牌推廣”“品牌助力”等行為的授權,均為非法授權:任何主體依據前述“非法授權”對胡歌先生肖像、姓名的使用行為,均為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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