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娛樂1月17日報道? ??1月16日17時許,疑似被王思聰毆打的路人陳某某在網絡直播回應當天事發情況,他稱這是個誤會,雙方已和解,賠償款沒有網傳的209萬元那么夸張。
陳某某直播
(資料圖片)
直播中,陳某某自稱是桂林人,當天去上海外灘旅游,拍照時被王思聰誤以為是拍自己,隨后被王思聰等人毆打,就醫后發現問題不大。
據了解,記者嘗試聯系陳某某進行采訪,但截至發稿時,對方尚未回應,不過,其IP地址顯示在廣西。
網友評論
也有網友表示:懷疑此人借該事件蹭熱度賺流量。
王思聰
據悉,此前王思聰曾因毆打路人被通報,并被警方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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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律師解讀王某某打人后申請行政復議暫緩行拘: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交保證金可暫緩執行」
上游新聞1月12日報道?1月12日,上海靜安警方發布的一則警情通報引發關注。通報稱,王某某等人打人后申請行政復議,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等四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有媒體稱,通報中毆打他人的男子,系北京普思投資董事長、IG電子競技俱樂部創始人王思聰。由此引發熱議。12日,上游新聞記者聯系上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石門二路派出所,對于通報中的王某某是否確認為王思聰,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透露。其還表示,對王某某等四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肯定都是依法依規辦事。
通報顯示,1月11日4時40分,靜安公安分局接報警稱,南京西路一商務樓門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時間到場處置。經查,王某某(男,34歲)、孫某某(男,28歲)、魏某某(男,38歲)、余某某(男,39歲)等人誤以為在路邊候車的陳某某對其拍照,遂要求陳某某不要拍攝,陳某某稱未拍攝,雙方發生爭吵。
隨后,王某某、孫某某先后揮拳擊打陳某某面部,致陳某某鼻部受傷并倒地。魏某某、余某某也對陳某某進行了毆打。經司法鑒定,陳某某左側鼻骨骨折,面部多處挫擦傷及挫傷,綜合評定為輕微傷。
目前,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存在毆打他人違法行為的王某某、孫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對存在毆打他人違法行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現因王某某等四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提請行政復議,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等四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行政復議結果依法執行。
上游新聞記者聯系上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石門二路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案情細節不方便透露,具體以警情通報為準。對于通報中的王某某是否確認為王思聰,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透露。其還表示,對王某某等四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肯定都是依法依規辦事。
對此,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潘興旺表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另外,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哪種情形下,可以撤銷原處罰?潘興旺表示,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實體方面,如果認定打人的事實依據不足,所作處罰可能被撤銷;如果復議機關認為認為處罰過重,也可能變更處罰。二是程序方面,執法過程中,是否有程序錯誤,如果存在程序錯誤,有可能撤銷處罰,由原處罰機關重新作出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 朱婷
編輯 鄒渝
責編 王蓉 官毅
審核 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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