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8日已開始正式實施,進一步放寬網約車經營的準入條件。
2016年11月1日,杭州市在全國省會城市中率先出臺實施《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細則試行一年來,網約車規范管理平穩有序推進,杭州市已許可設立網約車平臺企業7家,取得網約車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11101人、辦理網約車運輸證車輛8677輛,平臺、車輛和從業資格發證數量位居全國城市前列。
新實施的《杭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簡化了網約車運輸證辦證手續。取消了提交車輛購置發票等資料要求;對未上牌新車辦理網約車運輸證,免除了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的要求,更加方便新車辦證,減輕經營者負擔。同時取消了網約車經營許可證有效期1年的規定。
進一步放寬了駕駛員從業資格準入條件。從試行政策的“取得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證6個月以上,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臨時居住證12個月以上”,改為“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核發的浙江省居住證,或在本市已辦理居住登記,或在本市已辦理身份信息登記”。駕駛員申請從業資格考試的條件進一步放寬,順應市場需求和群眾呼聲。
《實施細則》對駕駛巡游車和網約車的駕駛員實行統一資格管理。網約車駕駛員許可證件名稱由原來的“網約車駕駛員證”改為“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持證人員可以在巡游車公司和網約車平臺之間自由流動,保障駕駛員獨立性和自身權益,促進行業競爭與業態融合。
《實施細則》還取消了網約車不得進入站點候客的規定。從試行政策的“網約車不得進入巡游出租汽車專用通道、站點候客”,改為“網約車不得進入巡游出租汽車專用輪排候客通道候客”。意味著網約車可以在客運出租汽車臨時泊位上下客,也為有條件的火車站、汽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區域建設網約車停車等候區域、建立良好的網約車上下客秩序留有余地,方便市民乘車,方便網約車司機接送乘客。
(原標題:杭州新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今起實施 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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