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2023年8月1日晚間,揚子新材(002652.SZ)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查明,揚子新材構成信息披露重大遺漏和虛假記載行為。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時任總經理胡衛林等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證監會擬決定:對揚子新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胡衛林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等。胡衛林作為揚子新材總經理,組織、實施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違法行為,涉案時間長、涉及金額大,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胡衛林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風險提示:界面有連云呈現的所有信息僅作為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一切投資操作信息不能作為投資依據。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上一篇:兩部門:延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至2027年底
下一篇:最后一頁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