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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了,我原本都不抱希望了,沒想到杜集區法院強制執行,幫我追回了6萬多元的彩禮錢......”5月25日,市民張先生感激地說。
原來,2017年2月,張先生與女友祖某經媒人介紹相識后確立戀愛關系。同年6月中旬,雙方協商訂婚。張先生為祖某購買了鉆石戒指、鉑金手鏈、鉑金項鏈各一件,同時將66000元彩禮交給祖某和其母親王某,另支付了三桌訂婚宴所需的3000元。訂婚后,因協商結婚事宜時,雙方產生分歧和矛盾后分手。張先生要求祖某退回彩禮等一直未果,遂訴至法院。
2017年8月1日,祖某經永城市精神病醫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同年,本院依法判決祖某、王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張先生彩禮66000元。但被執行人未如期履行,遂于2018年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8年1月15日,杜集區法院立案執行,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責令被執行人祖某、王某向申請執行人張先生返還彩禮66000元;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債務利息(加倍部分債務利息自2017年11月21日起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利率標準計算至付清款之日止)和負擔本案執行費890元,但被執行人未履行。2018年4月4日,因張先生不愿意接受被執行人家中電器等物品,也無法提供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杜集區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群眾事,無小事。今年4月,為保護申請執行人張先生的合法權益,杜集區法院執行法官凍結被執行人王某存款賬戶三千余元,并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督促其履行給付義務。積極與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溝通,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王某將剩余款項一并給付張先生,這件陳年舊案順利執結。
記者 徐志勤 通訊員 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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