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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 記者王彤報道 日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推廣使用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明確,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是指以建筑廢棄物作為主要原材料,通過一定技術手段回收、加工處理后,達到相關質量標準的建材產品的統稱。
辦法指出,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工程應按辦法要求,優先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水務工程等項目,在可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部位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數量占同類建材產品總量的比例應不低于30%;財政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在可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部位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數量占同類建材產品總量的比例應不低于15%。鼓勵其他各類建設項目積極使用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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