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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范晗越、通訊員穗公積金宣報道: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基本住房剛性需求的作用,切實減輕購房家庭住房貸款利息負擔,降低購房成本,廣州于8月21日開始實施《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在廣州市開戶繳納住房公積金滿60個月及以上,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在廣州唯一住房且已在商業銀行支付貸款3年以上的,并滿足其它辦理條件的,可以與原商業銀行協商辦理將原來的商業貸款余額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可貸額度根據房屋購買價格與評估價兩者中較低者的70%計算,結合商貸余額等綜合因素確定;可貸款期限根據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及與商貸已還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等確定。經審批通過后的貸款利率,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同時,《辦法》規定分別以個貸率75%啟動、85%防控輪候和90%暫停作為動態調控機制,既保障了首套剛需家庭貸款需求,又較好地管控資金風險,確保政策執行可持續性。
《辦法》為承擔商業房貸的家庭打開了降息通道,有利于剛性住房需求家庭減少利息負擔。以商業貸款200萬元,30年等額本息還款周期為例估算,住房貸款年利率由商業貸款的3.3%降至住房公積金的2.6%,每月還款利息可減少752元,共計減少利息超過26萬元。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辦理流程一章中明確,商轉公辦理“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通過后,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原商業貸款銀行約定的賬戶,由原商業貸款銀行全部結清該筆商業貸款并出具商轉公貸款的放款憑證”,因此需要申請人公積金賬戶可貸余額大于等于原商業貸款的待結清余額,存在一定申請門檻。
申請“商轉公”只需“一站式辦理”,申請人在原商貸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就可完成申請,無需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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